第三届亚太茶茗大奖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茶产业委员会 意大利茶叶协会
澳大利亚茶业协会 韩国茶叶学会
加拿大茶叶协会 台湾茶协会
斯里兰卡茶业管理局 马来西亚茶业商会
世界绿茶协会(日本)
承办单位:
中国茶业及茶艺博览会组委会
检测服务机构:
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农业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感官审评室:
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茶产业委员会感官评审室
二、奖项设置
根据茶系、茶品的不同,设置特别金奖、金奖、银奖、单项奖
三、征集范围
1、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等大中华地区;
2、斯里兰卡、马来西亚、韩国、日本等地区
3、茶样范围:绿茶、红茶、白茶、黄茶、黑茶、乌龙茶、再加工茶、代用茶等。
征集数量:国内茶样300份,国际茶样50份。
四、茶样要求
1、选送茶样的企业须是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从事茶叶生产、加工或贸易的经济实体;
2、选送的茶样须取得QS认证;
3、参赛茶样不少于500g,饼茶等紧压茶为2饼(350g)以上,所送的茶样与所代表的产品品质必须一致,茶叶样品的简介中请注明原产地和生产日期等必要情况;
4、参评样茶包装上注明茶名、参评单位,切忌用塑料袋或其它有异味的物品包装,以防异味污染;
5、参赛茶样将首先送往检测机构进行专业检测,检测合格的茶样方可进入评审阶段;
6、严禁使用非本单位生产的茶叶参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7、“绿色”、“有机” 机制名茶、无性系良种、清洁化生产线生产
名优茶参赛,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
8、亚太茶茗大奖申请表一式两份,经主办方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
将其中一份参评报名表连同茶样寄至检测单位;
9、参评的茶叶须是经相关检测单位检测符合绿色茶叶标准或有机茶标准的茶叶;
10、参评茶样在邮寄过程中破损、损坏茶叶形状或者丢失,由参评单位自行承担。
五、提供材料
1、参评表:依自身情况认真、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后传真或者快递至组委会;
2、参评企业QS证书复印件;
3、参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茶样:依照第四条(茶样要求)选送;
5、参评资料可传真或发送扫描件至组委会;
6、参评企业须按照有效期内将参评表和茶样快递至组委会,逾期不再加收茶样。
六、报名及收样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日-4月10日
2、茶样接受时间:2017年3月20日-4月10日
3、送检时间:统一汇总送检
4、专家评审时间:2017年4月18日
5、奖项对外公布:2017年4月22日
6、颁奖时间:2017年4月22日
7、颁奖地点:颁奖晚宴
8、获奖名单对外公布:2017年4月27日
9、公布媒体:茶委会、茶博会官网及大众、行业媒体30家。